更新时间:2022.12.20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是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的,而公司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公司如果转让的,就需要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转让后被吸收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提出解散公司。 但应该召开股东会议,股东表决通过解散决定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 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
股东变更原因如下: 1、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东自身问题、管理不当等原因愿意转让或主动退出。类型如下: (1)协议转让股权; (2)、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 (3)、投资者一方经他方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质权人或受益
公司股东变更后原合同有效,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股东变化不影响公司对位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股权变更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如果是原股东有抽逃出资或财产的行为,则债权人还可将其列为共同被告,让其对在抽逃出资的数额及
股东出资方式是可以变更的,应当与其余股东达成一致。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
股东变更对原股东不一定有影响。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原股东就必须要履行偿还义务,这种情况下公司债务对原股东是有影响的;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的,则股东变更对原股东没有影响。
隐名股东不可以要回出资。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