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民营企业上市出现过的问题: 1、缺乏经验,上市进程易走弯路。 2、改制困难,对是否上市矛盾重重,心存顾虑。如改制成本偏高,特别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契税和营业税偏重; 导致企业主得不偿失心态严重。又如改制程序复杂,审批手续繁琐,标准严格,耗时
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形式变更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3.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
存在如下问题: 一、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二、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三、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四、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被改制企业改制前的债务原则上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
存在下列问题: 1.相关的法规体系不完善。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股份合作制法规。随着改革进程的加深,现有法规难以适应逐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普遍认为股份合作制改革与发展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和规范引导。 2.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 2、私法调整的范围的问题,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依法以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3、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破解改革成本难题。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