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人民法院直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通常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具体是指三名以上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
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审程序是这样的: 1、人民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2、对于情节轻微的自诉案件,法院可以主持调解; 3、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4、双方未达成和解、调解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一、一审程序: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的程序有: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进行法庭调查; 3、进行举证质证; 4、进行法庭辩论; 5、进行调解; 6、作出判决; 7、宣判。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审理的程序规定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或者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
属于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
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2、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 3、缺席审判案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 5、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有: 1、立案。立案一般源于被害人的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单位或个人的举报等; 2、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与案件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决
自诉案件中的审判程序的特点有:法院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以及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审程序是: 1、人民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2、对于情节轻微的自诉案件,法院可以主持调解; 3、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4、双方未达成和解、调解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有:法院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以及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