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工伤保险条例是为确保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布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等等。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员工,那么护理费的赔偿按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算,并按月支付。如果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那么护理费按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算,按月支付。生活部分不能
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社平工资是不适用于停工留薪期的,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该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单位工伤保险的计算是: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是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因工伤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