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
挪用公款罪是没有数额特别巨大情形的,只有数额巨大,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巨大标准是三百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巨大标准是五百万元以上。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罪中的数额较大具体标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巨大标准是三百万元以上。 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确定挪用公款罪数额的时候,法律允许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数额幅度。而国家
新刑法挪用公款罪数额标准如下:挪用公款进行违法活动,数额达三万元以上,是数额比较大。挪用公款进行违法活动的数额达三百万元之上的,属于是数额巨大。挪用公款不予退还,挪用抢险、救灾、优待、防洪、扶贫、救灾、移民等具体资金、物资,数额在五十万元以
新刑法挪用公款罪数额标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五万元至十万元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国家工作人员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的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的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数额为累计计算,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