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企业除以下人员外,可以裁减: (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外资企业裁员首先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然后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再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
企业要追债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则应当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一、企业裁员的法定程序 为了平衡用人单位与被裁劳动者两者的权益,法律对用人单位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四条,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
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都是适用的劳动合同法,所以外企裁员与国内企业企业的裁员的程序及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企业裁员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但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行使依法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劳动合同法》为了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和一些因工伤、疾病等原因处于不利地位的劳动者的权益,明确规定了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劳动者
公司要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分为三种,分别是企业规模裁员的经济补偿,企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和企业员工协商一致裁员的经济补偿。对于企业规模裁员的经济补偿,它的流程是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员工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的乘积。企业
公司在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必须要按照规定进行公司清算。 公司注销程序如下: 核查是不是还存在没有缴清社保的费用,再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还需要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再把公司的国、地税注销掉; 公司需自己登报公示,宣告公司要注销的相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