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侵犯商业信誉的主体和客体

更新时间:2022.12.11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其与财产权利相联系,与从事商业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其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是社会对其生产、经营、商品、服务等方而的质量、信用、声誉的客观认识与评价。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对竞争对手不利的事实;所谓散布,是指以各种可以使众人知道的方法扩散其所捏造的虚伪事实。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即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言论,既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又可以出现在产品发布会上;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书信等方法,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散布既可以在公众场合为之,又可以向某些与竞争对手有特定业务关系的经营者传播,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对本罪的行为特征的表述是捏造并散布,必须同时具备两行为才可能构成本罪; 至于其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当众散布,又可以不当其面散布。归纳起来,则主要是: (1)在公开场合,如订货会、交易会、产品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宣扬所捏造的事实; (2)利用公开信、传单、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诋毁他人及产品; (3)在经营活动中利用销售、业务洽谈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尤其是被损害人的固定客户贬抑对方; (4)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散布虚构的事实; (5)以顾客、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监督部门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作虚假投诉,损害其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 (6)在社会公众中造谣并加以传播;等等。 诽谤行为需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能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主要是指由于商业诽谤行为而导致失去消费者的信赖,商品滞销,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他人濒临破产等。所谓情节严重,虽指多次实施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损害多人的商誉的行为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本罪的主体多为经营者,为在市场上占据位置,以诽谤的方式毁损竞争对手。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相关专题推荐: 算侵犯商业信誉吗
律师普法
  • 诋毁商誉侵害的客体
    诋毁商誉侵害的客体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2020.12.01 240
  •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体与客体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体与客体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体与客体是这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

    2020.04.26 162
  • 犯罪主体和客体的划分
    犯罪主体和客体的划分

    根据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划分犯罪客体,具体可划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022.12.02 570
专业问答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体与客体?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体为经营者;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

    2023-08-09 15,340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知识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商场上面时有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有主体和客体,很多人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不太了解,想要知道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有哪些?为此就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知识做了详细内容介绍。

    2022-03-30 15,340
  • 主体和客体的区别及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是指依法实施危害社会、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对象是指受中国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庆祝,包括物质关系和意识形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1-12-16 15,340
  • 商业秘密的侵犯主体和客观要件都有什么解释

    所谓企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是秘密性,即不为公众知悉,这是商业秘密的本质

    2022-07-25 15,340
法律短视频
  •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01:0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但犯罪对象不一定会受到损害。 2、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能够决定犯罪性质。 3、犯罪客体是构成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但犯罪对象则不是构成任何犯罪

    333 2022.05.13
  •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四种体现方式 01:19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四种体现方式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包括了: 第一,行为人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行为人对外披露、擅自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841 2022.04.17
  • 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集体起诉吗 01:06
    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集体起诉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是不可以针对开发商违约行为进行集体诉讼的,集体诉讼制度暂未适用于物业合同纠纷中,但近年来我国在证券领域设立了集体诉讼制度。虽然在物业领域缺乏集体诉讼制度,但对于受侵害的业主们,可以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来解决纠纷,前提

    4,287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侵犯商业信誉的主体和客体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