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的请求;主要的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和日期等内容。
行政复议申请的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行政复议申请书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1、标题要写明行政复议申请书,不能只写申请书,行政复议四字标明了申请书的性质。 2、首部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申请人的简况要写清楚:如是公民的,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在行政行为作出后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口述信息进行记录。
交给商标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的行政机关的基本信息;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的名称;以及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等。
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法如下: 一、第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说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复议书应当说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说明申请复议的目的和要求。即明确撤销、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电话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电话等。 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申请人,某某,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性别,住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性别,工作单位,职业,联系方式。被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某某。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申请日期等内容。
交给上级部门。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