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6
关于房产归属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但如果房产证加了
婚姻中的过错方的财产分割:一方在婚内出轨或者有重婚行为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因婚姻被包办、婚姻被买卖而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二人解除夫妻关系。包办买卖婚姻,并不是当事人自愿结婚,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房子归属问题这样处理:在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一方婚前的房屋以及婚后独自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由一方个人所有。
可以自己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判决抚养权归属。出轨方作为法定扶养人之一,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只要其符合抚养条件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的处理办法: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如果确认感情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法有孩子财产分割的处理方式:由双方协商分割为原则。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形成事实的婚姻关系后,一方在事实婚姻关系期间死亡的,可以配偶身份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婚姻关系不论结婚的事实是否发生,结婚时间是
婚姻中的过错方的财产分割:一方在婚内出轨或者有重婚行为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可撤销的婚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