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的; 2、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3、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劳动者违约金支付情形: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
劳动合同违约有这些情形: 1、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或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3、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等。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
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单位主动提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形有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来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的;或者员工负有保密义务,单位与其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条款的等。
劳动合同除保密和竞业条款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如果公司提供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剩余服务期的费用。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