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门户网站对社会公示,其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时长为5年,且是自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查: 1、没有违法事实的; 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
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不能在立案前进行调查取证的,必须要先通过立案才能够进行调查,但有些案件是不需要进行立案的,例如现场处罚案件,情节不严重是不需要进行立案的。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
如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被加处罚款,每日要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计算。但是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除加处罚款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来强制当事人履行。
对于被处罚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期限会根据证据种类的不同而定,一般应在庭审前提交规定的证据、交换证据期限届满前的七天,或庭审前一周内。但是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新的证据,或者是当事人无法举证,也可以申请重新调查取证。对于法院不予受理的申请,应通知当事人或向
行政处罚作出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行政处罚诉讼期限的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处罚法调查程序包括: 1、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 2、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 3、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 4、登记保存证据。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划拨冻结的存款、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