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协议。 1、如果因为协议发生争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 3、土地、房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书理所当然的不是一套房产,一般在进行房屋拆迁到时候,都会让当时选择补偿方式,有自己建房和货币补偿、安置房三种方式。
是的。现在的房屋拆迁,除了对拆迁房屋做补贴,为了能够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拆迁方还会弄个拆迁安置房。如果是要补偿及安置房的,首先需要跟拆迁方那边签订个协议书。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是关于安置房的问题,这种协议书是不是实质意义上的购房合同。
所谓“住改非”房屋,是指原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用途为住宅,但改做经营,且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手续。 在认定“住改非”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依据营业执照、税
房屋拆迁协议一般不可以更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更改: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被撤销或确认违法。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3、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有:未采用法定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
没有和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自己的房子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强制拆迁的,因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当中规定对房子的拆迁工作必须是先补偿后拆迁,而支付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签了补偿协议了,除非对那些拒不配合的钉子户,才有可能强制拆迁。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效益的,应当选用收益评估法。
住改非房屋拆迁时,如果其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则一般根据房屋的经营情况、年限以及纳税等实际情况予以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经济效益的被征收房屋,应选用收益评估法。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未签拆迁补偿协议不能拆除,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的流程是:县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依法组织听证,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