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 1、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 2、被欺诈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3、被一方或第三方胁迫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行使撤销权的几种情况有,债务人放弃其债权和债权担保;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存款赠与撤销权,在现行法律中指的是是赠与人依法享有的,就其赠与行为反悔的权利。其行使条件包括: 1、当事人在权利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 2、权利转移之后,条件为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等。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一般需要经过法院确认的。如果对方认可撤销权的行使则不需要法院确认,反之如果对方不认可,则需要由法院确认。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等。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获得利益的第三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财产的原状。撤销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其功能在于保全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实现自身的债权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
(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 (2)如果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
以下情况下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免费赠与或者遗赠行业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务的; 4、债务人和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实施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行业的; 7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债权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债务人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四、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