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存在危害共用安全的危险性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应处以本罪相应的刑罚。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量刑标准是: 1、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处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犯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处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电力设备,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处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应这样处罚: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处罚量刑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认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的是: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后果达到严重标准的,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刑期规定有: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故意的心态。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