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公司辞退员工代通知金赔偿标准,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赔偿的标准是是一个月的工资。
1、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支付的一个月工资通常就被称
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两者是可以同时使用的,也就是在劳动者并无任何过错的;然而公司解雇的,代通知金需要补偿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而代通知金按照上个月的工资计算赔偿的。
公司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不是一回事。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 2、两者的支付月数不同代通知金为固定金额,是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3、计算基数不同代通知金的
不一定。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员工主动离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代通知金依据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代通知金的标准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
代通知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订立合同时所依据
代通知金的计算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没有“代通知金”这一概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