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
劳动仲裁委员会最长要在60日内作出裁决。仲裁庭一般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单位或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年限最长有12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
解除劳动合同,且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一般应在解除的同时给予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时间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为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且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的。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
劳动仲裁最多在六十天内作出裁决,超过六十天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
解除劳动合同后,由于合同内容发生纠纷的,自当事人知道起一年内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年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仲裁时效的期间。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的基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