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三)指有能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使得执行无法执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具体包括: 1、一般情况下,构成犯罪的,会判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2、如果是存在特别严重的情节,会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则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对行为人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特殊主体,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罚有三种情形: 1、犯本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
提起自诉首先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同一般自诉案件的程序。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自诉程序是: 1、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提交刑事自诉状;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准备开庭; 4、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5、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6、庭审结束,法院依法判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