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1、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不管担保人是
债务人死亡由以下人员替其偿还债务: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1、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愿意偿还的话,法院也会支持。
债务人死亡,并不能因此免除债务。 债务人的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 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债务人死亡后一般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被遗赠人要去清偿债务。但只有继承人或者被遗赠人接受债务人的财产的,才有清偿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的义务。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
自然人死亡的,其遗产根据继承人的继承顺序进行遗产的继承,对于自然人遗留的债务,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清偿,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死亡的债务由公司进行承担。由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人,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是法人代表个人所欠,由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债务属于公司法人,
人的死亡除因生理上的衰老以外,有时是突发性的,如暴病、车祸,不可抗拒的自然力、意外事件等。公民(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引起继承的开始,继承人取得继承其遗产的权利。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
如果有继承人有继承债务人的遗产的,那么继承人应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没有人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