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公司法》公司非货币出资应当对于资产的进行价值,不得高估。若是有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股东应当将财产的所有权进行转让。非货币的形式有实物、知识产权等。
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一)依法履行评估作价、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交付使用。由于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必然要涉及到对非货币资产进行评估作价,以及在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时办理权属以及交付使用的问题,否则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未履
公司法规定的非货币出资方式包括:债权出资、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年限出资。非货币出资方式种类较多,在市场上的争议很多。在司法的实践过程中容易造成紊乱,因此这些方式越来
1、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较为简便,有助于防止高估或低估非货币资产的出资,但需要股东立即动用其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 2、实物出资 用于现物出资的
2013年12月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货币(现金)出资比例没有规定。可见,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已经没有货币出资比例的限制,可以使用货币出资,也可以不使用货币出资。《公司法》2013年版第二十七条
公司法修订非货币出资应注意的问题: (一)依法履行评估作价、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交付使用; (二)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如果股东想要出资,可以采用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是,已经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要除外。出资的是非货币的财产,则要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高估或低估作价都是不可以的。法律对评估作价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的出资方式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合法的融资是指公司、企业等筹集一定的资金的一种合法过程,公司、企业会根据一定的渠道、方式去筹集资金为该企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其方式有三种
股份退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