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合同终止后条款没有效,但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条款是无效的。合同终止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
合同合意的附加条款有效,有效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附加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
借款合同可能是无偿合同,也可能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约定不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
进行正常借款活动的时候,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就是有效的,不属于合同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合同诈骗罪。
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担保时效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借款合同无效法院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或者借贷关系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借款本金应当依约返还,对双方约定的利息需要依法收缴,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借款合同解除后抵押合同是无效的。法律关于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规定是,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所以,当借款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合同满足以下条件才算合法有效: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