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单位受贿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主体是国有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则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单位受贿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者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表现出来的,而不是单位中某个人的意志,而个人受贿是个人行为,是利用个人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为请托谋取利益
一、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二、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
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特殊累犯不同于一般累犯。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国家规定的特定之罪,并且已经受过刑罚处罚,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国家对于特殊累犯的打击程度要高于一般累犯的打击程度。特殊累犯,要求犯罪分
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
行为人对单位行贿的行为,可以构成对单位行贿罪,如何判罚需要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确定。如果行为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将财物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