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的企业破产的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有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债务具有金钱或财产给付内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租房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租赁当事人预期违约或者迟延履行的;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因不可抗力或者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有: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以及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应当依照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企业法人)具备法律规定情形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债权人对破产企业享有真实有效的到期债权; 3、债务人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公司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享有真实有效的到期债权;债务人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以及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债权申报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申报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