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竞业限制协议针对的是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在用人单位的要求下,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双务有偿合同。这时候,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按照竞业限制协议,承担保守原来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与原来的用人单位竞争的义务。同时,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
首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
首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
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无效。行政协议不可以约定仲裁条款,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未按照约定履行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
股东是否承担法定竞业限制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如果股东是公司董事、高管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在没有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替自己或者他人谋取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同时也不允许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当前
虽然法律规定了,在劳动者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具有一定的期限,具体来说不能超过二年,超过的期限部分是无效的。虽然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的结果,但是为了防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竞业限制,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特殊种类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我国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离婚后签订的补偿协议,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是有效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指,离婚补偿协议是夫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协议内容符合情理,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
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补充协议,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当然具有法律效力。这时候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会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指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主合同进行补充或者变更,从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我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
由于竞业限制协议会严重限制劳动者的择业权,因此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协议,作出了特别的期限限制。竞业限制的期限就是指,用人单位与离职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协议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在法定的期限之内约定具体的期限。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补充协议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 合同补充协议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和合同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开始生效后,双方又另外订了补充协议的,那么双方要根据补充协议来履行义务。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和补充协议还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