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签了有霸王条款的合同,提供合同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其实霸王条款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法律上称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合同,是指
遭遇霸王条款时,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霸王条款往往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样的合同条款一般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
霸王条款的效力:霸王条款是无效的。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条款,霸王条款违反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严重损害条款相对方的利益。
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主要是生产者或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违反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且损害格式合同相对人的条款。
在我国,霸王条款当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触犯了法律的违法行为,需要对实施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进行惩处。如果经营者使用霸王条款,情节严重的,会处以最高三万元的罚款并予以警告。消费者应当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避
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4、“在法律许可
当事人遭遇霸王条款时,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没有效力的。“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