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
不一定。企业中的董事长,往往是由最大的股东或代表最大的股东担任。但现在企业的股东多元化,有时最大股东不方便或不想出面,就不会担任企业的董事长。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董事长是公司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有如下的流程: (一)会议筹备阶段: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议通知阶段,对股东进行通知。 (三)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责: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因为董事会是由股东会产生,需要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以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的任期为三年。
公司的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掌管公司事务,并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
《公司法》中对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股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最高效力文件。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不设立董事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必须设立董事会的。出席董事超过半数才可召开会议。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一是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二是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三是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四是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五是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
有限公司以及股份公司都可以设立董事会,股份公司一定有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数较少以及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但是应当设立一至二名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