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二者区别为: 1.合同性质不同。顾名思义,一个是有偿合同,一个是无偿合同。 2.合同的生效时间点不同。有偿保管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并生效;无偿保管合同双方的合意仅是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合同生效需要交付保管物才能实现。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分别有:合同的成立有瑕疵的一般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生效有瑕疵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要求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生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
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
有三种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情况,分别是: (1)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2)赠与物已经交付的不可以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
1、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法定撤销赠与合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
满足如下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1、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一方合法利益、不履行赠与义务等情形下,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2、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 3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条件如下: 1、赠与合同已经公证; 2、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救灾、扶贫、助残
赠与合同已经完成转移的,原则上不可以撤销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