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但是若出租人的房屋共有人行使优
(1)有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工程已竣工,有竣工验收证明;(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原则上应为已竣工工程,但由于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而停建的,俗称“烂尾楼”工程,承包人亦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3)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 (4)承包人
国家专项计划增加了农村学生的学习机会,可以更加突出教育公平,可能一个对高考生不好的地方就是增加了入学的竞争。报考农村专项计划的优惠政策很大,重点院校基本上都可以优惠30-60分,有的学校甚至达到本科一批分数线就可以录取。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考
按原则指定监护人的原则是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
无罪推定是从刑事诉讼目的引申出的规则,一般和沉默权配套,是犯嫌被告的角度看,在法官最终定罪之前他们在身份上不能被看作有罪的人,可以引申出法庭上被告人不能被区别于其它诉讼参与人和公诉人,法官来对待,我国只适当的采用该原则。疑罪从无,是从法官的
合同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有区别。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乙方一般是劳务方,也就是负责实现目标的主体。双方都要遵守合同条款。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则原则: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限制,明确下列情形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
下列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出租人基于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是: 1、出租人出售房屋时,承租人仍在出租房屋。准备租房和租房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相对而言,只有在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条件下才能优先购买。同等条件是指交易条件相同,价格相同。 3、承租人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