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1、因教育机构的过失致使儿童遭受人身损害。如因教育机构的过错致使应该发现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被发现,或者发现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而发生儿童伤害事故者。此时,即便有关责任人承担了刑事责任,涉及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竞合,但两种责任并行不悖,不
受教育权主要规定于《宪法》和《义务教育法》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中也有相关规定。《宪法》规定了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义务教育法》则系统全面地规定了公民接受九年义务受教育的具体权利内容、权利的保障以及侵犯受教育权的法律
1、教育机构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是一种替代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一般是由于教育机构的具体教职工没有尽到职责,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能由未尽职责的教职工来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机构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直接担责和承担补充责任。 具体而言,教育机构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是一种替代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一般是由于教育机构的具体教职工没有尽到职责。 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能
关于帮工侵权责任法律规定的是:帮工人义务帮工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若是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而帮工人坚持帮工,造成他人损害的,则由帮工人自己承担责任。
民法典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有致害行为; 2、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致害行为可以是损害的唯一原因,也可以是原因之一; 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4、产生了致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
教师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条件是: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有特定的受侵害对象,并且造成了对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的侵害实施;教师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