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8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后行为人故意不及时报告,使枪支丢失落人犯罪分子手中被予以持有、使用或因枪支走火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既遂,对行为人追究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能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
构成盗窃武器装备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盗窃武器装备的,盗窃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等,加重处罚。
对于犯了遗失武器装备罪既遂的人,人民法院的处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他严重情节是指编造假情况欺骗组织或者嫁祸于人的;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犯罪分子利用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因其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的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特征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以武装掩饰走私的,是被认定为走私武器弹药的,一旦构成此罪,起刑点便是7年,且可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严重者,可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说在缉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如用武器反抗的)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碍公务罪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