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分公司独立签署合同有效。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是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经登记可以合法的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约定签字、盖章,但仅有盖章的,合同盖章未签字,一般地,只要意思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均有效,除非合同明确约定“盖章并且法定代理人签字后才生效”的字样。只盖章未签字也存在一定风险,不排除公司内部人员与其他人员勾结私自加盖公章,若被证明属实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不一定有效。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所以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反之如果超出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则是无效的,但需要注意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若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如果员工没有公司授权,然而对方有理由相信员工有授权(如,单位以曾经给员工开具的委托手续,且委托期限尚未截止),则员工的行为被视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签订合同是有效合同。 有关法律责任由员工单位承担。若员工没有权利代表单位签订合同,在员工单位追
倒签合同本身就是种有效的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风险。 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大,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明确,容易发生法律纠纷,但一旦发生纠纷,由于证据难以取得,难以解决,合同的预控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
签订合同有以下法律风险: 1、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违法等法定情形下,合同归于无效的结果; 2、合同可撤销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法定情形下,赋予撤销权人决定该合同是否撤销的结果。
分公司签署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而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因此也是有效的。
公司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下: 1、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公司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下: 1、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等等。
公司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下: 1、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