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会相加。国家工作人员既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又存在共同受贿的行为,则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时,可对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相加。
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会相加。行为人实施两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的,构成数罪,应当并罚。人民法院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数罪并请,所以两罪的刑期是会相加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
[条文]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
1、若犯罪行为人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则这两种罪名的刑期是会相加,进行数罪并罚的。《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1、若犯罪行为人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则这两种罪名的刑期是会相加,进行数罪并罚的。《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1、若犯罪行为人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则这两种罪名的刑期是会相加,进行数罪并罚的。《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办法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致使公共财物受损的,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主要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