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四要件为:犯罪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主体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如下: 1、容留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容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容留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容留2人次以上卖淫的,应予立案; 2、容留14-18周岁未成人卖淫的,应予立案; 3、容留患有艾滋病或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应予立案; 4、具有其他容留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予立案。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为: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
介绍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具体有以下几点: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容留、介
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容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二)容留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三)被容留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为: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
容留妇女卖淫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相关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容留二人次以上的妇女卖淫,或者容留14-18周岁的未成人卖淫,或者存在容留身患艾滋病或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妇女卖淫等英语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即构成容留卖淫罪,应予立案追诉
容留他人卖淫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容留他人卖淫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疾病等。
引诱他人卖淫的;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容留卖淫罪的规定立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并且还要判处一定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判处一定的罚金。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的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