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二)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
可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
可以收养孩子的地方如下: 1、与孤儿的监护人协商,并经过法定收养程序后,收养孤儿; 2、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包含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和儿童救护站收养孩子; 3、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协商,经过法定收养程序收养孩子; 4、经过法定收养
可以到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也可以与送养家庭订立送养协议收养孩子。外国人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但是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子女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应当遵循法定的收养程序。收养关系成立后,
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第一收养一方无子女。第二收养人有抚育被收养者的能力。第三在医学鉴定,被收养者无重大疾病。第四收养者只允许收养一名孩子。第五收养人和送养人必须是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十岁以上的被收养者,必须征询被收
收养孩子的条件: 1、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收养人年满30周岁。 3、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
收养孩子程序有: 1、首先和送养人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 2、签订收养协议; 3、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登记发给收养证明的,收养关系成立。
有子女是否可以收养孩子,根据子女的数量来决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要同时5个条件。分别是: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
有孩子可以收养。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年满三十周岁。
可以被收养的儿童如下: 一、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 二、丧失父母的孤儿; 三、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四、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五、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