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环境污染举证责任的分配: 1、环境污染的受害人承担污染行为和损害后果的举证责任; 2、环境污染的行为人承担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的举证责任,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中,举证责任一般是由被控侵权的人承担的。因为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也就是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那么视为有责任。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责任倒置原则。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3.其他免责条件。
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 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 2、按营业损失或其他可证明的收入; 3、根据双方或受害人与第三人的协议约定,如果受害人与侵
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 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 2、按营业损失或其他可证明的收入 3、根据双方或受害人与第三人的协议约定,如果受害人与侵权人
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应当根据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确定。同时由侵权人举证自己没有过错。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包括: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被侵权人因人身损害导致的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营养费、陪护费等。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不但要赔偿被侵权人,还要承担恢复环境的民事责任,拒不承担的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是从以下方面认定: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发生环境污染损害的,如果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此外如果可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侵权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会委托其他人进行恢复,由侵权人承担费用。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没有具体的规定。 (1)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财产赔偿的范围与致害人有无过失和过失度无关,而取决于所造成的客观损害。全部赔偿的内容,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计算赔偿范围时既包括财产的灭失、减少,也包括失去的“可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