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协议离婚可以去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
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先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再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同意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的,可以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有关证
协议离婚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或内地人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办理协议离婚应具备的条件是: 夫妻双方已经依法进行过结婚登记; 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协商达成一致; 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生效。
协议离婚需要办的手续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