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租赁的房屋进行拆迁时,承租人可以主张的拆迁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承租人要注意,只有经营用房才能主张停产停业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有权就相关损失获得拆迁补偿,拆迁单位与出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也往往将承租人的补偿款列入其中。 如果租赁关系存续,承租人就有权获得该补偿款;但是,如果出租人在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已与承租人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
拆迁时的房屋租赁合同能补,房屋被拆除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可以继续按照租赁合同履行。出租人不能因此解除租赁合同,但由于以前的房屋已被拆除,承租人可以在该房屋内进行补偿安置。如果补偿安置的住房条件与以前的住房条件不同,双方也可以根据实
租赁房屋是没有拆迁补偿的。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
承租人不是被拆迁人,不能直接获得拆迁补偿款。如果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拆迁之时,承租人应获得补偿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双方未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拆迁补偿方式,租赁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租赁房子装修拆迁没有补偿。征收房屋的,一般是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承租人没有直接获得补偿款的权利,当事人其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的补偿款项。
租赁房屋拆迁的补偿有:替代租赁房屋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拆迁时的房屋租赁合同能补,房屋被拆除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可以继续按照租赁合同履行。出租人不能因此解除租赁合同,但由于以前的房屋已被拆除,承租人可以在该房屋内进行补偿安置。如果补偿安置的住房条件与以前的住房条件不同,双方也可以根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