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8
受贿罪的成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索贿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称为受贿罪。第二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收受他人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向国家工作
(1)一般受贿行为人是直接利用本人的职务之便就能实施犯罪行为,而斡旋受贿行为人必须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才能完成犯罪全过程。区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关键,
主体方面:斡旋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者不需要是国家工作人员; 斡旋者必须利用自己的职位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介绍者可以利用,也可以不利用。 客观方面:斡旋者自己收受了贿赂,介绍者可以收受、也可以不收受; 斡旋受贿的行为人的侧重点是为请托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行为人对于贿赂具有认识后,在其认识的基础上,便形成其意志因素。受贿的意志因素包括两层内容:一是具有索取、收受贿赂的决意;二是具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的决意。这两层决意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斡旋受贿数额应按照实际所得来认定。斡旋受贿罪的公诉意见斡旋受贿罪也有称间接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
受贿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公私财物,或非法收受公私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该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公私财物,或非法收受公私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利用职
受贿罪量刑标准,取决于受贿数额与受贿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受贿罪处罚的规定,受贿罪的量刑区间主要根据受贿数额进行区分。并且,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犯罪分子,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首先,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