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司法鉴定不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
言词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言词证据只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且收集证据的程序合法,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言辞证据的证明力相比起其他证据而言要小一些。
伤残司法鉴定结论作假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司法鉴定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依法予以排除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行政合同是行政性和合同性的统一,它既是一种合同,又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
行政诉讼鉴定证据的认定方式是: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提交的证据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 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可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
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具体如下: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采用刑讯逼供等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3、证人证言没有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不
只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如果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话,这个时候法庭应当做出无罪的判决。 不光是只有口供没有其他的证据不能定罪,在其实在刑事案件中,任何一个证据都会受到孤证不能定罪原则的限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民事诉讼法院违反程序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程序严重违法,足以影响实体公正的,二审法院可以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
司法鉴定报告可以作为证据。第63条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