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法定继承分配: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继承财产的分配原则:遗嘱优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平等均分原则;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原则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法定继承按下列原则分割遗产: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是: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物尽其用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有:遗赠协议优于遗嘱的原则、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合法原则、男女公平原则、平等原则(保留胎儿份额、照顾弱势继承人权益)、自愿原则等。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遗产分配的原则有: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