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下列原因会导致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合同中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自然就会终止。 (二)债务相互抵销。也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工程索赔的原因主要有: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合同变更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 2、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根据;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4、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破产清算的原因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
监护的终止指的是父母在法律上可以停止对子女的抚养监护。监护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一)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1、被监护人已经长大成年具有完全的;2、被监护人的精神病已经治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被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4、被监护人
原则有: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罪犯的自首并不会改变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所以主要还是要考虑该罪犯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结果。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是时间的早晚、认罪的态度和交代犯罪事实的事实情况。对于投案自首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犯罪较轻的,
遗产分配原则有:遗嘱优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平等均分原则;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原则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原则;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协商一致成立合同原则;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善良风俗原则。
租赁合同的订立原则是: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损益相当原则、自愿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规避法律。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 1、注册取得原则。即商标权由最先办理完注册登记的人享有; 2、使用取得原则。即商标权由最先使用该商标的的人享有; 3、商标权取得的其他原则。
数罪并罚的原则如下: (一)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 (二)并科原则,亦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合并原则。 (三)限制加重原则。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