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宅基地权属应以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者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故父母的财产由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规定某一遗产只属于夫妻一方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者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故父母的财产由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规定某一遗产只属于夫妻一方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者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已故父母由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规定某一遗产只属于夫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父母留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
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宅基地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娘家陪嫁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中只有一方的财产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娘家陪嫁女儿的财产,属于赠与财产,从赠与人交付赠与物时起,赠与物就转移了所有权。所以女儿接受这些财产后,这些财产就成了女儿的个人财
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但是在婚后才发放拆迁补偿款或者是取得拆迁安置房,则因为整个拆迁的过程都是发生在婚前,配偶本身就没有参与整个的拆迁,也不是拆迁所要考量的因素。内发生的仅仅就是拆迁补偿利益的取得
宅基地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个人财产,而属于集体财产。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一般需判断宅基地建房申请书上核准的申请人是否为夫妻双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建房上的申请人,即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如果不是双方,
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当初以家庭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由夫妻登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宅基地原本是以政府名义申请的,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由一人登记,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情况。如下: (1)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