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1、亲兄弟姐妹是指由父母所生育的彼此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互有继承权。 2、在收养人的养子女与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
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 (1)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 (2)养兄弟姐妹之间,是指养父母所收养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形成的一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 因此找国《继承法》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范围内。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 (一)
兄弟姐妹间有继承权,但是不一定能继承;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生前没有定立遗嘱、遗赠协议,按照法定继承,而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
兄弟姐妹之间一般互有继承权,如果是继兄弟姐妹,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不享有继承权。兄弟姐妹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之一。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规定享有兄弟姐妹继承权的范围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对彼此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兄弟姐妹还可以通过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来继承。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兄弟姐妹是第二代旁系血亲,是最近的旁系血亲。一起生活在一个家庭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因此,将兄弟姐妹列为相互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包括: 1、与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享有遗产继承权
兄弟姐妹有遗产继承权。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一旦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兄弟姐妹就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里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继承权,只不过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