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人因为某种原因不愿继续参加合伙,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可以退伙。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和合伙公司区别是: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有权除名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个人合伙债务纠纷是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报在合伙人之间的分配首先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这样会损害另一部分合伙人的利益。
企业破产后,所有的债务全部由企业承担。 因为企业有独立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有限合伙企业指的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伙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的人数为2-50人之间,其中至少有一个有限合伙人、一个普通合伙人。
注册成立合伙企业程序如下: 1、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合伙协议等文件; 3、符合条件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