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都应受时效限制,只不过不同情况下时效期间的长短不同、开始计算的时间不同、是否应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不同。无效合同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
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符合条件的可以主张确认合同无效。但是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要求该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该合同受到侵害,或者他与别人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上的争议,即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果合同与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能否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问题要具体分析。只有与无效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才能以起诉的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确认合同无效。
第三人有权起诉合同无效。若该合同确实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可以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提请诉讼主张该合同无效;或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此合同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请诉讼,第三人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主张该合同无效。
合同效力确认之诉不能调解。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应由法院进行判决。合同一方当事人诉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在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存有争议的情况下,不可能与另一方当事人就合
确认合同效力不能调解生效。确认合同效力属于确认之诉,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大家知道,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协议,合同方可能是双方,也可能是多方。那么,非合同方是否有权利提出合同无效这里有一个第三人的问题。如果合同约定事项,涉及到合同外第三人的实体权益,与合同外第三人有利害关系,那么合同外的第三人就可以通过诉讼权
当事人是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有效的。在合同双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相对人也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双方未产生合同权利义务争议的情况下,合同一方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的,因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是: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
确认合同效力不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属于确认之诉的范畴,由于确认权属于形成权,故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且确认合同效力是一种事实确认,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并不会改变合同的法律效力。
普通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如下法律特点,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 1.普通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普通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