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在一般情况下,公安局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检察院不会再逮捕,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依然会被检察院批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检察院批捕之后的程序是: 1、先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2、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移送至法院; 3、最后由法院审理并宣判。
1、刑诉法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刑诉法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检察院批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的结局一般是公安机关将调查收集到的证据,移交给检察院,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是也有可能是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予以解除取保候审。
一般不会抓人,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检察院抗诉后会重新开庭,并且进行会二审开庭,重新审理这个案件。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
检察院抗诉后会重新开庭,并且进行会二审开庭,重新审理这个案件。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传唤后七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