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的时候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受理劳动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最长也不能延长超过30天。具体的案件中需要多长时间,则需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结论做出后应当及时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此外,如果说申请人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是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的鉴定时间一般需要六十日,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算起;如有必要的,该鉴定时间可以延长三十日。鉴定结论作出后,则需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需要60日。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后,可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效: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