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工伤鉴定在60日内完成鉴定。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鉴定的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依据相关规定,鉴定工伤一般需要在60日内做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现特殊情况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
“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受理司法鉴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出处理。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三十个工作日不能完成需要延长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一般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但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受三十个工作日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