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伤情鉴定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具体如下: 1、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 2、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3-6个月才能鉴定; 3、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
轻伤鉴定一般情形下在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一般60天就能拿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鉴定工伤需要的时间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补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鉴定伤残需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受伤后,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将在受委托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如果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将在受委托之日起七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