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缓刑会限制的自由具体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期间适应社区矫正,缓刑考察由社会矫正机构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规定,死
死缓限制减刑的范围包括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和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
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同时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下述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
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构成累犯者,这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相对较轻,犯罪严重的,累犯或者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不适用缓刑; 2、由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得出不关押也不会再危害社会
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 1、公检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拘传; 2、公检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3、公检法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 4、检察院法院可以决定对犯
活动范围是固定的就是所居住的市或县,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察机关为当地公安机关,只要考察机关批准是可以离开的,但通常是不会批准的。
我国缓刑制度的概括是: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分子死缓限制减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属于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缓刑的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
缓刑不是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根据。根据《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缓刑的条件如下: 1、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
被执行人限制消费都包括以下: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