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公开宣判是有宣判笔录的。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公开宣判时有宣判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并且该笔录应当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在五日内进行阅读。
法院公开审判的例外主要有: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
法庭公开宣判内容有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他第一审案件依法一律公开进行。
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审判机关公开宣判刑事案件的依据有《刑事诉讼法》、《宪法》等。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也就是把法庭的全过程,除了休庭评议之外都公之于众。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律规定法院公开宣判的行为是不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程序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不能简化公开宣判程序,更不能以送达的形式代替公开宣判的程序,公开宣判程序是诉讼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程序。审判公开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